何谓"禁止绝对不定期刑"?38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7/07 15:55:42
刑法中,罪行法定原则可以派生出禁止绝对不定期刑等四项原则.

所谓不定期刑,是指审判机关在判决时对构成犯罪需要监禁之被告只作罪名的宣告,不给确定的刑期,由行刑机关根据犯人在服刑期间的具体悔罪表现,而决定何时予以释放之制度。不定期刑有两种基本模式:一是绝对不定期刑,二是相对不定期刑。前者是指裁判时只作罪名宣告,不指明所需服刑的刑期,而完全由行刑机关根据罪犯表现决定释放时间;后者是指裁判时,在法官作有罪宣告的同时,还确定罪犯所需服刑的最高刑期或最低刑期,行刑机关在此情况下决定释放的时间 。
我国新刑法亦采用相对确定的法定刑。分则中对每一罪刑都规定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刑种,自由刑均规定了适当幅度,包括最高与最低的刑期。此外,还有各种法定从轻或从重的规定。
绝对不定刑(规定处刑罚,但没有规定处何种刑罚)与绝对不定期刑(只是规定了刑种,但无期限 )。